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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解读》,根据文件要求:双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单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24万元。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调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保证资金供需平衡,经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建立、启动《聊城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应急制度》,并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现将有关问题作如下解读。
一、 贷款政策解读
2020年以来,聊城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比均在95%以上,为缓解资金流动性不足,建立《聊城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应急制度》。当我中心住房公积金存贷比连续6个月在85%(含)以上,进入响应状态,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执行规定额度的80%,即:双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单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24万元。当应急指标恢复到正常状态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执行规定额度的100%。
二、提取政策解读
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无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申请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之外的所有提取业务,可申请逐月冲抵贷款或提取上年度偿还贷款金额,也可一次性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结清冲抵贷款本息。
三、其他部分解读
1、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其购房合同经房管部门备案日期(或再交易房交易时缴纳契税日期)在贷款政策调整日期之前的,仍执行原政策;
①缴存职工购房,购房合同的备案日期在贷款政策调整日期之前的,仍执行原政策,即:双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单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
②缴存职工购买再交易住房的,以交易时缴纳契税日期在贷款政策调整日期之前的,仍执行原政策,即:双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单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
2、缴存职工在提取政策调整前已办理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的,仍执行原政策。
①缴存职工在提取政策调整前已办理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的,仍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②缴存职工的购房合同经房管部门备案日期(或再交易房交易时缴纳契税日期)在提取政策调整日期之前且未办理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的,需执行新政策,即:提取业务和贷款业务二者选一。
如果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电话: 0635-12329。
部门业务电话:
中心服务大厅
提取业务咨询: 0635-2939559
贷款业务咨询: 0635-2936559
东昌府区管理部
提取业务咨询: 0635-8211211
贷款业务咨询: 0635-8225576
开发区管理部
业务咨询电话: 0635-8512739
茌平区管理部
业务咨询电话: 0635-4227160
临清市管理部
业务咨询电话: 0635-2413930
冠县管理部
业务咨询电话: 0635-5237311
莘县管理部
业务咨询电话:15725557616
阳谷县管理部
提取业务咨询: 0635-6263683
贷款业务咨询: 0635-6263506
东阿县管理部
业务咨询电话: 0635-3287615
高唐县管理部
提取业务咨询: 0635-3955139
贷款业务咨询: 0635- 3959379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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