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宏运房产一直坚信“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诚信是企业的灵魂”,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有着强烈的责任感,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不断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在今年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省文明办等十三个主办单位联合组织的“山东省第七届消费者满意单位”评选活动中,聊城宏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再次获得”消费者满意单位“荣誉称号。
这是宏运房产连续第三届获此殊荣。11月4日在颁奖大会上,宏运房产作为聊城企业代表并上台领奖。(申海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