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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推行个人买房的商业贷款可转为公积金贷款
http://www.lcfcw.com 时间:2008-11-4 20:08:03 点击[0] 评论[0] [发表评论]

近期各地又推出救市新举措:个人买房的商业贷款可转为“公积金”贷款,下面让我们来看看各地政府是如何操作的。

辽宁

辽宁省鞍山市建设和房产部门日前决定,对这个市今后一段时间内的个人购买商品房者出台一系列惠民政策。购房者除可享受财政补助、降低住房公积金首付比例、延长贷款期限及年龄限制外,个人买房的商业贷款还可转为“公积金”贷款。

根据规定,凡在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商品住房契税由1.5%降至1%;购买其他普通商品住房契税按1.5%征收,财政补助0.5%;购买豪华商品住房契税按4%征收,财政补助1%;购买商业经营用房契税按4%征收,财政补助1%。

普通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将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首付比例由30%降至20%,贷款期限由20年延长至30年,申请贷款年龄由男60岁、女50岁提高到男65岁、女60岁。对已经办理商业贷款的个人住房,经本人申请可以按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由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贷款担保费由1.5%,降至1%。

 
责任编辑:聊城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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