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县为加快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民生工程建设,根据《东阿县城镇低保户、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2008—2012)》的规划目标,在未来五年内,东阿县将规划建设1050套经济适用房及廉租住房用于解决我县困难家庭的住房困难。今年将建设经济适用房72套,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20平方米,资金投入429.8万元;建设廉租住房12套,套型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资金投入59.7万元;今年总计划投入建设资金489.5万元;发放廉租住房补贴资金185万元;对县城低保家庭中人均5平方米以下的保障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切实解决该县双困家庭的住房问题。
据悉,该县经济适用房建设完工后必须交由县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住房管理中心统一代理销售。购房人在取得经济适用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可以将所购经济适用房转让,但必须交由县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代理,转让给取得《经济适用房准购证》的家庭,保证经济适用房转让“内部循环”。
( 殷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