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fcw.Com 聊城房产网 - 聊城房地产公众信息平台
 
网站首页 | 资讯 | 新房 | 租售 | 视频 | 专题 | 图片 | 地图 | 问房 | 家居 | 汽车 | 论坛 | 聊城房管局
新闻中心
>> 房产术语 >>正文
聊城房产网新闻热线:0635-8323877
 
发展商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时,应承担什么责任?
http://www.lcfcw.com 时间:2008-5-7 18:23:18 点击[0] 评论[0] [发表评论]
对违规发布房地产广告及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失实、虚假的开发企业和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建设、房管部门可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通过新闻媒体曝光,给予停止审批新的商品房预售项目、降低资质等级等处罚。工商部门可责令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来源:
 
 
更多新闻尽在 房产资讯, 楼盘资料尽在 新房信息, 买房租房尽在 二手楼市
 | 发表评论
您的称呼: 匿名发表
评论标题:
评论内容:
载入中……
新 闻
新 房
二手房
  楼市直通车 更多>>
  热点专题 更多>>
  即时新闻
  促销信息 更多>>
  新闻排行 24H排行| 周排行 |月排行
 
聊城市房地产管理局 聊城房产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 2002-2008 lcfcw.com All rights reserved.鲁ICP备05028963号

客服电话:0635-8320118 新闻热线:0635-8323877 Email:sobusynow(A)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