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fcw.Com 聊城房产网 - 聊城房地产公众信息平台
 
网站首页 | 资讯 | 新房 | 租售 | 视频 | 专题 | 图片 | 地图 | 问房 | 家居 | 汽车 | 论坛 | 聊城房管局
新闻中心
>> 买房税费 >>正文
聊城房产网新闻热线:0635-8323877
 
购经济适用房契税减半 出租房屋缴10%所得税
http://www.lcfcw.com 时间:2008-5-7 22:20:23 点击[0] 评论[0] [发表评论]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获国务院批准并下发,对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住房租赁提出了一揽子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购房者、租房者免征印花税,廉租住房货币补贴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

按《通知》规定,从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对个人按《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取得的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等。 

 
责任编辑:聊城房产实习编辑
新闻来源:
 
 
更多新闻尽在 房产资讯, 楼盘资料尽在 新房信息, 买房租房尽在 二手楼市
 | 发表评论
您的称呼: 匿名发表
评论标题:
评论内容:
载入中……
新 闻
新 房
二手房
  楼市直通车 更多>>
  热点专题 更多>>
  即时新闻
  促销信息 更多>>
  新闻排行 24H排行| 周排行 |月排行
 
聊城市房地产管理局 聊城房产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 2002-2008 lcfcw.com All rights reserved.鲁ICP备05028963号

客服电话:0635-8320118 新闻热线:0635-8323877 Email:sobusynow(A)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