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水城新形象 迎接建市十周年
我市城区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展开
本报讯 为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第七届江北水城运河古都(聊城)文化旅游节暨庆祝建市十周年活动总体方案》的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市对外形象,切实搞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创造优美的人居环境,近日,市房管局下发紧急通知,决定自2008年3月20日至5月10日在我市城区开展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整治范围为全市城区实施物业管理的所有住宅小区。
根据通知要求,城区各物业管理企业要加强对住宅小区内的卫生管理,认真抓好院落、楼道卫生管理,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要加强小区内公共秩序的管理,全面开展庭院绿化活动;要积极开展“建市十周年”宣传发动工作,组织业主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对“建市十周年”活动进行舆论引导。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一是排查问题阶段(3月28日-4月3日);二是集中整治阶段(4月4日-4月20日);三是庆祝活动阶段(4月21日-5月10日)。
此次环境整治工作为配合庆祝建市十周年而开展,旨在通过整治活动展现我市城区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在建市十周年以来,发生的巨大变化和良好形象,意义重大。市委、市政府及各级领导都对此表示高度重视,并对整治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也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全面做好整改工作的落实,确保以良好的形象和安全舒适的环境保障“建市十周年”庆祝活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