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北京各区域派出所对房屋出租登记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要求出租户和承租人尽快办理房屋登记手续。插图/林军明
出租人和承租人可到居委会办理手续
日前,北京各区域派出所对房屋出租登记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要求出租户和承租人尽快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很多市民并不了解房屋登记政策,来函来电咨询这套手续是否很麻烦,需要花多少钱?其实不用担心,房屋出租登记手续非常简单。
租赁合同签订七天内登记
据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 出租人和承租人需要在租房合同签订后7天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房屋所在居委会进行登记,一次性就能搞定房屋登记手续,不需花任何费用。但是,租房合同签订后7天内,如果出租人不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将可能面临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另外,如果出租的房屋存在治安、消防安全隐患的,要责令改正,并可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据丰台区某居委会主任介绍,新规定执行前后,房屋登记手续基本没有改变,整个过程并不复杂。她介绍说,需要出租人到出租房屋所在地的居委会的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和出租合同,填报一些登记内容。
办理房屋出租登记应填报内容包括:出租人、承租人姓名或者名称、证件种类和号码、住所地,实际居住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户籍地;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租金和租赁期限;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来源证明;签订保证租赁期间相关安全问题的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