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证件
1. 身份证复印件
2. 房屋所有权证书
备注:
1 、 人委托代办的,应出具公证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代办的,应出具单位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 、 交证件中路名门牌不统一者,应提供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工作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的,自交易中心 1-5 号窗口收件之后起 10 日内办理完毕。
办理流程
1 、 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到房金大厦二楼收件窗口办理,经收件人员受理后,领取《收件回执》。
2 、 在房金大厦办理期间,申请人可通过电话( 0635-8366031 )查询办理情况。若已办结,可到房金大厦二楼收费窗口交纳费用。
3 、 申请人交纳费用后到发证窗口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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