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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安置


提交证件
  1. 回迁公证书
  2. 回迁安置协议
  3. 移交协议书
  4. 权利申请人身份证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 契税减免审批表
  6. 房屋转移登记申请表(需开发公司盖章)

备注:
  1 、 个人委托代办的,应出具公证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代办的,应出具单位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 、 交证件中路名门牌不统一者,应提供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工作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的,自交易中心 1-5 号窗口收件之后起 10 日内办理完毕。

办理流程
  1 .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到房金大厦二楼收件窗口办理,经收件人员受理后,领取《收件回执》。
  2 .在房金大厦办理期间,申请人可通过电话( 0635-8366031 )查询办理情况。若已办结,可到房金大厦二楼收费窗口交纳费用。
  3 .申请人交纳费用后到发证窗口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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