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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房产转让登记须知


(一)办事程序
  受理——审核——缮证——督查——收费、发证——归档
(二)缴验证件
  1、原《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及复印件(平房)
  2、买卖协议书
  3、买卖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
  4、评估报告书
  5、完税证
  6、房产测绘机构测绘的测绘报告
  7、外业调查报告(平房)
  8、登记机关认为必须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承办地点
  房金大厦二楼房管局交易窗口
(四)工作时限
  凡符合规定条件,单件手续齐全的,自正式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正式办理手续时,产权人、共有人同时到场签字、按手印。
(五)咨询电话:836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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