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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办

 


主要职能:
    承办市住房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定全市房改方案及其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住宅建设计划和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全市安居工程项目的审查、申报工作;指导全市的房改工作,管理国家公务员和社会低收入者住宅建设。

负责的主要业务:
公有房屋出售、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督办

公房出售办事流程:
1.产权单位出具房改报告(以单位红头文件的形式上报,注明房改房的位置、房改人姓名、户数)、产
  权单位大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2.经科室人员审核、现场勘测落实后,下发房改批文(7日)
3.产权单位根据房改批文具实填写相关表格(公有住房资格审批表、公有住房情况登记表、职工职务职
  称工龄汇总表),并提供房改人的职务职称证明,由科室人员审核无误后,出具测绘评估通知书(7—
  20日)
4.根据测绘评估结果,填写购房许可证,购买公有住房一次性补偿证,经科室人员审核无误后,开具房
  改确权通知,办理房产确权(3日)

办事须知:产权单位提供的房改材料和房改人资料一定要真实、有效,否则不予办理。
费用:购房许可证,一次性补偿证每本5元。
科长:杜广华
办公电话:8682814地址:东昌西路建设大厦13楼
地址:东昌西路建设大厦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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